别人欠我5万块钱,去法院怎么起诉?

别人欠我5万块钱,快到期了,我想问一下是去欠我钱的人的居住地起诉,还是户口所在地起诉!有明白的高手帮助我一下,不懂装懂的滚蛋,O(∩_∩)O谢谢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迅告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亩姿明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册斗,多退少补。
1\应该去户口所在地起诉
2如果他连续居住在另外的地方镇饥超则旅察过一孙茄年而且跨区就应该去居住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迅逗规定:对公民提起亩差卖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4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5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庆卜外。根据上述规定,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是你确定在哪里起诉的条件,未满在住所地,满了在经常居住地。
一般的情况下是在自己所在地起诉,除非双方在协议中规定了起诉地。
为什么?因为敏轮迅你到对桐睁方的地方起诉很容易遇到行政不作为的情况,你自己在本地怎么都是还有点能力不是。
你在这边起诉,法院送达后,如果找不到人就可以缺席审判,然后就可以强制执行了,扣他车、房子之类的。
我们不桥此排除,你在对方当地起诉的时候会可能出现泄密情况,等你赢了官司,却发现债务人成无产阶级了,因此你最好是在你自己的地方起诉。
户口所在的和现居住地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