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系统中显示"非正常户"的个人信息,在变更该营业执照的法人(负责人)情况下,地税局系统中不再显示?

我在08年时注册过<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后面简称为A照),但当时因为个人原因办理完<税务登记证>后,未到相关的地税所办理报到手续,导致本人的信息在地税局系统里属于"非正常用户"状态!无法再办理另一个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
请问:现在要是把该<个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有问题的A照)>的法人(负责人),变更到其他人的名下,地税局系统里是否还会显示本人属于"非正常户"的相关信息呢?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非正常户”是指纳税人在开业登记或者后续税款缴纳过程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纳胡轮税人,也就是指没有按照规定手续办理登记,税款缴纳等,如同你的隐闹情况一样,超期没有到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在一定时期内被系统筛选为“非正常户”纳税人;被认为是“非正常户”的需要到相关部门补齐手续,申请解除非正常户,当然可能会有相裤携信关的处罚;
现在你变更法人代表,仍然是不能够解除的,因为地税部门没有你的登记信息,税务登记证书是无法办理的。
你只能去运哗税务局先罚款,将A公司转成正常户之后,才能变更法人代表。反正不管你怎么做,都必须是先将A照的公司旁亮行转为键册正常户之后,你才能做其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