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是在一家IT公司上班,没签过合同。我10月20号交的辞职报告。说干到11月10号就不干了。

可是上到10月24号,老板就说这个月生意淡。叫我可以提前走了。说11月14号来拿工资就可以了。国庆节我们放了3天的假。(4号-6号)7号上班,我今天拿的工资。却国庆那3天没给我算工资。说是不算国家放假,而且我也没上满一个月。我应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帮我。我应该去找劳动局还是其他部门说。
不管怎么样,国度节加班了就应当享有加班工资,老板拒绝支付你的加班工资是违法的。考虑到公司还存弯御在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碰闹拦同的违法情形,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拖欠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如公司对你的要求不予理睬或笑胡拒绝的话,你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