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单位交纳社保会计分录

我公司是当月以现金交纳当月的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请问这样是否不需要计提了,公司交的部分直接记入管理费用?例如公司一共交了3000元,其中2000元为公司承担,1000元为垫付个人承担部分。计算工资为20000元,分录这样做是不是正确呢?交的时候:借管理费用2000元,其他应付款1000元,贷现金3000元。发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20000 贷现金19000,贷其他应付款1000元
我公司是次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因此我九月只计提了九月的工资,当时不知道需要交多少社保费用,也没有计提社保。也心想是当月交纳当月的社保,就没有计提。不知道这样对不对呢,多谢指点~~
缴纳社保时:公司承担部分计入管理费用,个人承担部分计入其派则他应收款。发工资时扣回。冲减其他应收款。社乱庆保扣当月的。你往下顺延就是尘陪棚了。

关于单位交纳社保会计分录:

  1. 缴纳社保李伏时:公司承担部分计入管理费用;

  2. 个人承哪辩携担部分计入其收款;

  3. 发工资时扣回。冲减其他应收款;

  4. 社保扣当月的。往下顺灶仿延就是了。


社保是交当月的。不用计提。分录那样做可以,只是加上二级科目就可以了。也有会计做其他应收款。
一定要先计提挂账再支付,最好辩源孙不要直接走费用,计提的好处除了符合会计处理的规定携链外,还便于你将来查询核对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