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如何计算误工时间,根据评残当时的情况(已出院三个月)应为9级

本人是肩锁关节全脱位且做了锁骨钩内固定术,法医说考虑到将肩锁关节处的内固定取出后(出院一年才能做二次手术取出),胳膊功能会恢复至十级伤残水平。现在,要给我定十级伤残。我的想法是1、根据现在评残的现状,直接评9级,误工时间为评残前一天。2、如果现在评10级,那么要对我的误工时间做出评定,法医说我的胳膊功能在取出内固定后会恢复到10伤残,达不道9级了,那就应该对我的胳膊功能何时恢复到10级的具体时间做出评定,相对于误工时间应评定至何时。二次手术后胳膊功能可能恢复至十级伤残水平,那是还要等将近1年时间的。请朋友们帮我出个主意,谢谢了!
伤残鉴定是要治疗结束之后再做的,现在做得也是无效的,浪费钱。
你跟法医说,是根据现在的情况评残,不是根据将来的情况评。他要不同意,就问他能不能保证信行将来一定能恢复到10级水平,如果不能保证,中间的损搏御失谁基坦岩承担。
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1、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为一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起诉的,丧失胜诉权。
2、出院三个月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依据伤残评定准则,肩锁关节全脱位且做了锁骨钩内固定术,可以构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3、误工虚槐指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明冲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建议可以做鉴定就尽早做,不要过于纠结误工时间,法院不可能支持您误工一年,最多支持3个月(出院后)。
5、鉴定机差配构不会对误工时间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