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被检察院接手了,就必须交到法院吗?


不一定,如果满足刑诉15条的规定,可以不起诉的。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袭液,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拍桐物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轮穗究刑事责任的。
对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