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报告,但是公司拖延不办理

按照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需求;我是在2.18提出正式书面离
职报告给公司,预定应该3.20离职,3.21拿离职证明,社保转移,公积金提取办理

;可是老板一直拖延,找理由搪塞,就是不给办理;因为是中层管理职位,加上职

业道德和做人原则,我在离职交接这段时间内,一直按照正常工作,从未玩忽职守

;只是下周就要办理离职了,期间我也找过他,他还是不愿意办理;所以,想请教

各位律师大大指点,若实在到期不批准,小弟应该如何处理,是否需要劳动仲裁或

者打官司??
申请劳动仲兄弊裁是需要证据的,我建议你,除了递交书面辞职信外,还要发一份离职申请邮件(包括你要求的社保转移,公积金提取等等)到你领导与你日常交接工作的邮箱中,如果真发生仲裁,这个也是证据之一。另外你递交书面辞则扒职报告的时候,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其实,根据劳动合同法所讲,只要职工提前了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30天后无论单位批准还是不批准,都可视为已履行法孙尘昌定程序。而事实上,很多员工递交了辞职报告后,即使单位没批准,也没达到30天,他都已经走了,而单位也不能做得了什么来约束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