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一方过世房产继承问题



母亲过世,父亲健在,房产证是母亲姓名,房产是父母婚内共有财产,现想将房产过户给女儿,公证处说办不了,只能把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为父亲姓名,以后可以由父亲过户给女儿,请问这样有法律依据吗?

父母隐团去世房产继承灶余橘规毁拦定?



住房是你爹妈一人一半,
在你母亲无医嘱指定继承人前提,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均分配继承,
你可以办备核理孩子一人继承一半产权手续,
然后有孩子和父亲去房管,办理父亲把自己那一半买卖或是赠与孩子,
这样孩子就拥有全部产权!
需先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选取孩仿桐掘轮闷子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做个公证,就可以。
有的 继承分1.直系继承(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遗赠) 因为父亲是第一继承人,除非有遗嘱
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配偶由一方过世,配偶的另一方裂携族为第一继承人,子女是第二继隐蠢承人。你老妈去世,爸爸健在,肯定是爸爸作为优先享有继承权,拥有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让你爸爸在后肆弊期把房产过户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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