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五个将军直辖区分别是:东北奉天(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在外蒙古地区设乌里雅苏台将军、在新疆设伊犁将军。
1、奉天(盛京)将军
清朝设盛京驻防将军一人。其下属有主事、笔帖式等官员。清军入关后,以盛京(沈阳)为留都,统帅旗下军民,先后有内大臣、昂邦章京、辽东将军、盛京将军、东三省总督等职名。以“盛京将军”名称的存在,有160年的时间。
2、吉林将军
早在顺治十年(1653),清廷始置“宁古塔昂邦章京”一人 。康熙元年(1662)改称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简称“宁古塔将军”,宁古塔昂邦章京沙尔虎达之子巴海为首任。
康熙十五年(1676),奉旨移驻吉林乌拉(又称“船厂”,今吉林市)。从雍正十三年(1735)至乾隆二十二年(1757),宁古塔将军、吉林将军、船厂将军三个名称经常混用,乾隆二十二年(1757),正式更名为“镇守吉林乌拉等处将军”,简称“吉林将军”。
光绪三十三年(1907),吉林将军裁撤。改吉林将军为吉林巡抚,兼副都统,仍驻吉林府。
3、黑龙江将军
黑龙江,古称“黑水”、“弱水”、“完水”,《辽史》称“黑龙江”,清初称“萨哈连乌刺”,系满语,萨哈连意为“黑”,乌刺意为拦宏“江”。清朝政府为了巩固边疆和抗击沙皇俄国入侵。
于1674年(清康熙十三年)在黑龙江左岸支流精奇里江口附近的明代忽里平寨旧址兴建了瑷珲木城(今俄罗斯维谢雪村),史称“旧瑷珲城”,移吉林乌拉水师分驻黑龙江地方。1683年10月(清康熙二十二年九月),清廷决定,在黑龙江地方屯田,“建城永戍”。
同年12月决定,将宁古塔将军所辖西北部地区划出,设置黑龙江将军,原宁古塔副都统萨布素为首任将军。
4、乌里雅苏台将军
乌里雅苏台将军,即定边左副将军,是清代外蒙古、唐努乌梁海与科布多地方的八旗最高军政长官。雍正十一年(1733年)置,负责掌管唐努乌梁海和喀尔喀四部及所附厄鲁特、辉特二部军政事务,首任将军为策凌。
乾隆以后,将军长驻乌里雅苏台城(今蒙古扎布罕省扎布哈朗特),故称乌里雅苏台将军。宣统三年(1911年)因外蒙古独立而终结。
5、伊犁将军
全称为总统伊犁等处将军:清朝乾隆帝平定准部和回部之后设立的新疆地区名义上的最高军政长孝衡慎官 ,正一品武官。伊犁将军辖境东到哈密和巴里坤、西到葱岭和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北到巴尔喀什湖和额尔齐斯河中上游,南到昆仑山。
乾巧敬隆二十七年,任命明瑞为第一任伊犁将军,1912年志锐作为最后一任伊犁将军而结束。
扩展资料:
一、清朝行政区划制度介绍
清代山海关以内、长城以南的汉族地区被称为「内地」,又称为「关内」或「汉地」。内地的行政区划承袭了明代「省—府(州)—县」的建制。一级政区为布政使司,通称“行省”或“省”。二级政区为府、直隶州。府管辖的州(散州、属州)不再领县,形成了单式的三级制。
二、清代省以下的各级行政区划单位基本上是沿用明制:省下辖府和直隶州,府下领散州和县。所不同的有以下几点:
1、增加了行政区划单位——厅。这是清代在新开发地区所设置的区划单位,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分,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绝大多数不领县;散厅隶属于府,与散州、县相平行,成为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
2、在元、明两代不论是直隶州,还是散州,一般均领县。在清代省辖的直隶州才领县,而府辖的州则不领县。
3、元、明两代的行政区划系统都是由三级和四级系统混合组成,并以省—府—州—县的四级体系为基本的系统。在清代则是三级行政区划系统,且以省—府—县和省—直隶州—县为主。
4、在边远辖区和省,除了在部分农业区设置府、州、县外,在内蒙古、外蒙古、新疆、青海以及东北地区,建立盟、旗行政区划单位,南疆(回部)以七座城池为单位。盟相当于内地的府,旗相当于内地的县,在西藏则设立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盛京将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吉林将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黑龙江将军辖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乌里雅苏台将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伊犁将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清朝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