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与公司的法律特征


合伙企业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的法律特征:
1.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合伙人之外的人如欲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合伙协议上签字。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
2.合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1)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
(2)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人必须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以合伙为职业和谋生之本。若相互之间无共同经营之目的与行为,则纵使有某种利益上的关联,也非合伙。
(3)合伙从事的行为一般是具有经济利益的营业行为。
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则既可按对合伙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盈利,也可按合伙人约定的其他办法来分配合伙盈利,当合伙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以其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不管其出资比例如何),即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是指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公司的法律特征:
1.公司是法人,我国不存在非法人的公司,所有的公司都要并且只能够以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地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营利性
3.公司是一种相对于自然人而言的社会组织,具有团体性
4 .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5 .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活动。

合伙与公司的比较
(一) 合伙协议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
这与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迥然不同,公司是以公司章程为成立基础的,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具有公开的对外效力,其功能主要是约束作为法人组织的公司本身,而合伙协议是处理合伙人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内部法律文件,仅具有对内的效力,即只约束合伙人,合伙人之外的人如欲入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在合伙协议上签字。所以,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也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此即合伙的契约性。
(二) 合伙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1.与公司不同的是,合伙出资的形式丰富多样,比公司灵活,公司股东一般只能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等四种方式出资,而合伙人除了可以上述四种方式出资,还可以劳务、技术、管理经验、商誉甚至不作为的方式出资,只要其他合伙人同意即可。
2.合伙人共同经营是合伙不同于公司的又一特征,公司的股东不一定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甚至不从事公司的任何营业行为,而合伙人必须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以合伙为职业和谋生之本。
(三) 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也是亮桥合伙与公司的主要区别之一。公司游虚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所持股份分享公司利润,当公司资不抵债时,股东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则既可按对合伙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盈利,也可按合伙人约定的其他办法敬磨猛来分配合伙盈利,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不管其出资比例如何),即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人数较少,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慎旦享收益,以其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一般人数较多,而且它的债务是股宽辩扰东以其出资额负责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机构设置规模一般也比合伙复杂。
一灶虚般来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都采取合伙的形式,人合性较强的企业比较合适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