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办理特殊工种,职工怎么办!?

我父亲79年工作的,是冷库工,但是他们单位没有办理过特殊工种,我咨询后,他们说这样的不给办特殊工种,我想问是这样么?还有别的解决方法么!?
  国家有以下文件规定,是有政策依据的,您可以再和单位协商,实在不行,看据此找当地劳动部门仲裁,还不行,可以起诉。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公众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哗茄管部门确定。从事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按特殊工种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乱伍察,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橘凯工作累计8年。
根据商业部[78]商计字第115号 《关于人力装卸搬运工、冷库工缓物亏退休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第一条 第二项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有些地区在试点中认为,应明确商业部门的人力装卸、搬运工属于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应按上述规定办理。有的还建议冷库工、工作场所低温、库内外温差大,并兼有搬运工的劳动,其退休条件、待遇应比照高温工种办理。我们认为这些意见是合理的,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同意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扰神特此通知。

【颁发部门】:商业部 【颁布蚂搏日期】:1978-12-25
法律文号】:[78]商计字第115号 【执行日期】:1978-12-25

国家有以上文件规定,是有政策依据的,您可以再和单位协商,实在不行,看据此找当地劳动部门仲裁,还不行,可以起诉。

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