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但是如果根本就没签订劳动合同呢,而且工作也不满一年,达不到自动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那还需要“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吗,社保有买
工作时间是每天9小时,一星期6天,超出的根本就没算加班费的
节假日也都是缺斤短两的,比如劳动节放3天,我们里面的2天要在其他时间加班回来的,也没加班费的
可以离职离职,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猛桥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闹仿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枝弯猛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兼职除外),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脊租局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型伏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递交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适当的天数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关系申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在最后一天内支付你的工资樱让及经济补偿,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赔偿金。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需有公司印章)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用人单位不想给你。那也没办法。看你去的启伍饥时候怎么给你说的。或者有书面说明工作讲解,里面橘灶提出双倍工资的话。你可以用法律保护你的权利。如果没有。工资拿齐了就走人呗!什么都不用写。若还有下欠工资未发。你悄返可以选择写辞职报告
看你还是不是试用期,如果是试用期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