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把我的工资拖到四十天后发合法吗?我妻子在一家纺织厂打工,该工厂先是把工人的工资在下月的20号



右发,现在拖到隔月的8号才发,该工厂有个规定,工人在合同期满时要辞职的话,必须提前一个月打招呼,且要待到新员工到岗后才能走,否则就不能辞职,工厂拖发工资也是怕工人提前走人。请问该工厂关于辞工的规定和拖发工资的做法合法吗
不合法。你们城市没有劳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