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法学的,想考
法律硕士。
1.能不能给个2011年的参考书书目?
2.另外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在备考和考试内容上有什么不同?
3.实际上,法律硕士在就业上比法学硕士差吗?
请按照题目回答,不要浪费你和他人的时间。
1:这个是最近
教育部刚推出的专业参考书目根本就没有。
2:二者考试形式都是按照全国凯行联考。
3:原来只有非法学专业的才能考法律硕士,学的是美国的JD模式。法律硕士联考的内容尚不如法学本科内容深入,进入研究生阶段还要学习相关课程,不过我看来都是浪费时间,只要法律硕士可以通过司法考试,研究生课程就不必设置了,法律硕士课程难度都低于司考,设置的价值不大,一般的老师是实务不足、理论欠佳,全中国要么顷告实务棒要么理论好且有师德的法学教师占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
后来教育部为了解决法学就业难的问题,另辟蹊径,允许法学专业的本科生考法律硕士,但是法律硕士也由此分为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雀孙明,也各自联考,眼下来看只是权宜之计。之后一定会改革,但改革的方向尚不可知。
制度设计来讲,法律硕士无论法学还是非法学强调实用性,法学硕士更强调学术性和研究性。但是中国的法律教育很难提供这样的教育素质和资源。呵呵,说实话都是骗钱的,法学硕士不会变化,但是招生人数会越来越少。
你要问的问题我都回答完毕OK?
1、2011年的法律硕士刚考完,咐核陆你应该参加的是2012年的考试,相关的参考书目还没有出来,建议你可以去年的参考书目为主,一般的复习方法都是将上一年的看完了等,等到8月底9月初的时候,考纲出来后,才会有新的参考书目,那时候再看看有什么变化,针对变化再复习一下即可。
2、没考过法学硕士,比较不好说,不过就我看来,法学硕士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领先之处,因为法律的条文就那么多,法学硕士强在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比如罗马法的某个原则的研究,法律硕士的知识已足够进行实用性的法律研究和法律实务了,不是有志于搞法学研究,没有必要考法学硕士。
3、法律硕士就业一般比法学硕士好,唯一的劣势在于最高法、最高检的审判人员,国家机关的法务部一般不招法律氏简硕士,但是一般需要法律专业但不要求特别专业的职位都需要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反而没衡顷有更多的竞争力了。此外,现在越来越多的法律
职业需要多学科的人才,在
金融行业的投行部门、涉外法律职位、董事长助理等职位,法律硕士更具有竞争力。
4、司法考试非常重要,是读硕期间的核心任务,法律硕士的课程设置是以拔高为主,主要是为了扩展眼界,可以研究一下不要太投入,关键是要补足基础。
5、法律硕士教育差次不齐,学费昂贵,延迟工作经验积累时间,建议如果不是顶尖的名校,就不要去了。
1、考研的参考书书目以你所要报考的学校为准,教育部并没有指定所谓的书目。
2、法察灶升律硕士与法学硕士备考的内容是有所不同,难度上看,法律硕士会比法学硕士来的好考,特别是英语。英语虽然都是全国统考,但难度上还是有区别的,而且招收的分数上也是有区别的。从专业课上来看,败老法律硕士的要求也比法学硕士来得低。
3、从就业的角度看,法学硕士会比法律硕士有优势,主要体现在公务员的报考上。有的地方明确要求只能法学硕士才能报考。如果没有明确的要求,其实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是没什么区别的,特别是很多招聘,他们没有明确区别法律与法学。
补充一点:法律硕士是专业硕士,需要自费,同时没有其他的补助。而很多学校的法学硕士还是公辩咐费的,而且还有每年的补助金及一些科研经费。
法律硕士是具体的法律从业和法律工作
法学硕士是法学研究
法学硕士只能由本科为法律专业的人能报考,法律硕士是除本科是法律专业以外的人都可以申请的,法闹携中学硕士是培养学术型人才的,法律硕士是培养应用型的人才的,二者的方向不一样,至于以后的工作方向,法学硕士基本上以律液山师和大学法律教师,而法律硕士是以公检法司系统的工作人员,法学硕士比较难,法律硕士像你这样的,很容易就能考上,至于以后的工作不敢保证,法律硕隐粗士很多都是本科工作了以后接着弄个学位。
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JM)是专业学位之一,我国自1996年试办法律硕士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设置。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仿蔽历景的职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
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是法学专业学位教育中位于法学学士和法学博士之间的一个层次,供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学并镇习侧重坚实的理论研究,旨在为备搜国家培养全方位的学术、实务型人才。
招生考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招生或者联考招生,被录取后,获得研究生学籍。毕业时,若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均符合学位条例的规定,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科是法学的话,最好还是去考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