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一女员工在我工厂上班违规操作,头打在铁杆上,造成头骨破碎了一个小洞,我厂付了医药费给她看好了,准备过一段时间和她私了结账,可刚出院之后她却总说自己头疼要求还要去看,但上次出院医生已经说没大碍要好好休养一个月在看情况,可她家属屡次上门要求要在进医院。出院前我看她精神都好好的,很怀疑她是装头疼。她家属弄得我都烦死了,所以决定公了,哪位高手能告诉我法院会怎么判?谢谢!
【工伤认定】《工伤
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
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弊渣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
医疗诊断证明或租纤悄者职业竖闹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在中国大概是一半对一半的责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