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的车昨天被撞(新车,开不到500公里)。我直行,对方非法掉头。他的左前
保险杠与大灯挂到我的右前后门,现在两个门都得换。事故发生后,他承认他的全责,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做理赔,签了保险单,描述了事件经过,他全责,我无责,并签字!然后做损失鉴定,他们公司一一列出了更换部件与修理费用,保险公司说先修车,然后凭修车发票找责任人报销,然后责任人再找保险公司报销。然后我把车开到4S店,4S店说这些钱不够。现在该怎么办,是修还是不修?还是找对方协商?还是重新让4S店鉴定然后给出维修价格,我就怕修好后对方不愿意掏多余的钱! 应为没有报警,也没有责任认定书。只有保险公司的保险单。
可以,但要注意,有些保险公司理赔时数目达到一定值,需要交警队证明。
这事情应该比较简单,建议去ssss修车,一是原厂件,其他修理厂包括合作厂是弄不到原厂件的。而且ssss的店比较负责,修的地方以后出问题也可以找ssss店。最拿链重要的是新车,还不用吵敏链自己花钱。价格问题可以让保险公司跟4S店协商,不用你拿钱,也可以让撞你的人给你交钱然后发票给他。你提车就行了。是有些保险公司理赔时数目达到一定值,需要交警队证明,但是当时的损失是保险公司人确定的,定少升孙了是他们的错误,你没必要埋单,指定维修厂的确简单但是应该都是副厂件。我保险公司和ssss都做过,应该比较了解。
出这种事故,怎么会不报警呢?
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保险公司理赔时通常都要求提供的。(答陆不然,你都可以再找一个有车的朋友,再报一个事故作假案了。)
关于修车,建议你在修车之前,再与责任方及责任方的保险公司接洽,告知之前核定的损失修理费太低厅举孙,你的4S店无法在此价格内修理,要求重新核定扮链。这个需要双方协商的。如果你先修了,一定有麻烦(你会有损失的)。
保险公司一般定损是按市场价,但如果你保了指定专修厂(4S店),就按4S店定损。保险公司赔你钱也都是按他们定损的来的,不是说你修多少钱就给你多少钱的。
双方事故原则旅塌上讲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是要事故证明书(责任认定书)的。全责无责不是你们说的算的,是责任认定书写的。
建议你先联系下对方的承保公司,问问没有事故证明书行不行,如果不行,你们不如私清镇液了答物。
可以让对方指定维修厂进行维修。修好后自己开车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