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精神分裂症
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精神科范大庆:精神分裂症是重精神病,要求足量足疗程治疗。一般常规,精神分裂症第一次发病临床治愈缓解(即所有症状完全消失、一切表现正常、自知力岩仔备恢复),病情完全控制后维持3-6个月,才考虑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并且需要巩固服药治疗1年以上。如果是二次复发,建议服药3-5年,然后,可以在在医生指导下逐渐减量、试行停药,如果药物减量过程戚缺中症状加重,应该重新恢复原来的药量,以免复发。如二次以上复发,建议长期服药维持治疗,也粗毁可以使用长效药物维持。经治疗,目前大部分病人可以正常工作和
生活。目前没有一劳永逸的手术根治或中药根治或不服药就不犯病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