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注意以下几点:
1、出卖人临时违约要求加价
日前,市民费某从沙某处购买到拆迁房一套。合同签订后,费某如约交齐了除过户时交付的2万元尾款外的所有房款,并住进该房屋。然而,到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沙某却拒绝办理,并通过该房屋办理了30余万元的抵押贷款。
无奈之下,费某将沙某诉至法院。不料沙某“狮子大开口”,竟要加价10万元。原来,沙某吸毒成瘾,房款大都花在吸毒上。费某担心沙某以后还会再三加价但又不想失去房屋,只好替沙某还清所有抵押贷款,对房屋进行强制过户。随后,再向法院起诉向沙某追偿30余万元代偿款。
2、虚假诉讼骗取房屋权利
前不久,在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古某要求冻结范某的一套房屋,并表示该房屋是范某借款时的抵押物。就在冻结房屋的第二日,另外一位特殊的利害关系人黄某赶来法院。
黄某告诉法官,自己早在几年前就购买并住进范某的这套房屋,只是一直未办理过户,其间还替范某归还过抵押贷款。黄某认为,这次查封房屋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法官听后,意识到这起案件并不简单。经过隔离询问后,发现古某和范某对借款的时间、地点、在场人等基本信息回答均不一致,法官因此依法认定该借贷纠纷系假案,其二人正是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来骗取黄某钱财和房屋权益。由于法院审理正确、及时,最终保障了黄某的合法权益。
3、黑心房东一房二卖
2005年,徐某购买了朱某的一套拆迁房,朱某承诺等可以办房产证时会在第一时间内配合办理。8年来,徐某一直和家人住在该房中,前前后后一共支付了21万余元。直至听说房产证能办了,徐某却怎么也联系不上朱某,只得到法院起诉。
案件审理中,朱某从未露面。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突然查知该房屋刚刚卖给第三人孔某,且卖后一周就在房屋上办理了30万元的抵押贷款。眼看自己住了8年多已经全部付款的房子被过户到别人名下,徐某一时没了主意,只好等法院先判决自己与朱某的合同有效后,再向公安部门寻找维权途径,但非常艰难。
拆迁房买卖时通常尚未办理产权证,办证时必须先将产证办在被拆迁人名下,再由出卖人配合过户至买受人,因此买房和办证中间可能有几年的时间差。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尽量不要买尚未办证的拆迁房,买房时要谨慎查看房产证等原件,在可以办理房产证的第一时间敦促卖方配合过户,避免出现一房二卖。
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资料和证件
买方需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户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
4、收入证明或偿债能力证明,
5、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卖方:
1、身份证(夫妻双方)、暂住证(外地户口)
2、户口本(夫妻双方)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丧偶证明)
4、配偶、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固定格式)
5、房屋产权证件
6、出售已购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须提供原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批准文件
买卖二手房的程序和步骤
第1步: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第2步:调档
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第3步: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第4步:签约
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第5步:中保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第6步:交款
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若买方欲向很行申请抵押贷款,应与担保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同时将总房款的3帆作为首付款存入中介指定账户,贷款全额待很行放款后汇入中介指定账户。上述两种款项与总房款之差额也应由买方在很行放款前一次性存入 保方指定账户。
第7步:过户
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什么?买房必须知道的知识,不然被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