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办理高考加分须带什么证件


一、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身份的认定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视为农村独生子女:
(一) 父母亲双方或母余孙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为农村居民且为农村居民连续10年以上;
(二) 父母亲喊游终身依法只生育一个子女(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或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只有一个存活)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或者违反《条例》规定生育一个子女(含违法收养一个子女)已作出结论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三) 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
二、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手续的办理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与证件
(一) 考生须提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四份,审定表由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签署意见,分别加盖县、乡两级计生部门的印章,县、乡两级负责人分别签字;
(二) 考生家庭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三) 考生户籍所在地竖渗链派出所出具的考生及其父母亲(或母亲)均为农村居民且为农村居民连续10年以上的证明,户籍证明必须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警印章;
(四)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 乡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考生确为农村独生子女的证明,证明必须有承办人签字;
(六) 村委会出具的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和考生本人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证明。证明须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计生专干的签章,乡计生办负责人签署“情况属实”的意见并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