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员工签过劳动合同,还没有上保险,员工突然辞职,也不想上了,怎么办

公司给员工签过劳动合同,刚上班两个月,这两个月保险还没缴,员工突然辞职,也不想上了,怎么办,需要员工出什么证明吗,

  员工应该向公司递交证明是自己个人单方主动提出辞职。你想辞旅码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通知书〔切记:要求公司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拆仿哪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大档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那就不给他上了呗,已经缴纳了,公司该承答姿盯担的部册携分公司承担,员工承担他该承担的部分,然清和后下个月到社保局办理减员就行了。

看样子你是企业,普遍以后不会发生问题的作法:

  1. 终止合同:原因可以是旷工(他不来上班),主动辞职(有辞职申请);

  2. 给员工补全保险(工作时间内,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

  3. 让员工签字离职手续,这个很重高败要。誉做如果他不签字,比如消失了,或者故意躲什么,就是采取邮寄庆念衡或者登报的方式,尽到你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义务。


虽然有些繁琐,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只能这样,因为劳动合同法偏重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你要按法律形式走完,企业才不会有麻烦。


有啥办法啊,看你是什么行业了,给人家结工资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