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委托书一定要派出所人带去法医鉴定吗?就的。但是做法医鉴定,需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请法

就的。但是做法医鉴定,需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请法医或指定机构鉴定,委托单位的人不一定要跟着去的。

派出所派员跟着一起去,担心受害人及家属不配合,不去鉴定或隐瞒部分或全部资料;由派出所的同志护送,以示重视和正式,同时也可以让法医对案情有个客观全面的了解和认识;防止当事双方在法医鉴定过程中再发生纠纷甚至争斗,起到监督、缓冲和调解的作用。

1、当事人要求进行法医鉴定的,须办案单位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法医鉴定人在接案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除因功能性损伤需要有观察伤情变化期限的)向办案单位送出。疑难案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法医鉴定书》向办案单位送出,如伤情复杂不易下结论,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鉴定机构移送。

3、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检查结果、采纳的医院病历记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疑义,法医鉴定人应当作出解释。

4、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2001)费字199号”和闽价服[2007]2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伤情法医鉴定的种类:

1、重伤:

(1)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

(2)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3)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2、轻伤:

(1)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

(2)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3)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3、轻微伤:

(1)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

(2)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_《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_第七章_第五节鉴定


1、是的。
2、这个是法定的。
3、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规则》。
见:《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可以看出: 公安机关只负责告知被害人关于鉴定机构的名称、地址,由被害人自行去鉴定,办案民警不陪同。
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