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消信用证


信用证未注明不可撤消字样,则视为什么信用证
①不可撤销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铅岁神,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 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②可撤销信用证。开证行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应在信用证上注明“可撤销”字样。但《UCP500》规定: 只要受益人依信用证条款规定已得到了议付、承兑或延期付款保证时,该 信用证即不能被撤销或修改。它还规定,如信用证中末注明是否可撤销, 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最新的<<UCP600>>规定银行不可槐亏开立可雀锋撤消信用证!
UCP600明确规定,凡信用证未注明不可撤销,则一律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