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不领,换别的厂,还交,以后能一块领失业金吗


失业金不领,换别的厂,还交,以后能一块领失业金吗
可以累计年限。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厅册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陆伏做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早衡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不能一起领失业金只是对于现状的一个补偿,过了就没了。
可以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