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评估一般看当年的,稽查现在基本是一查前两年(有特殊情况的可能更长:如上级有明确检查年度、举报案、有重大线索涉及以前年度等)。
税务局查账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国税查帐,另一种是地税局查帐,这两者查帐内容有所不同,各有侧重点的。
一、如果是国税局来查帐的,主要检查增值税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二、如果是地税局来查账,主要检查所得税和其他小的税种的计交情况:
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根椐《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照一下自己企业的财务情况,主要有这么几种问题:
①、是否有计税工资已提未发现象?(如有会让税务局贴作利润而补交所得税)
②、临时工工资问题:按照人数与工资同口径计算;
③、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的利息率是多少?(税务上的标准是6.39%,低于这个标准可按实列支)
④、供销人员实行费用包干的,按工资50%、差旅费30%、业务费20%的比例进行分解并分别进行税前扣除
⑤、企业提而未缴的工会费,不得税前扣除(对没有设工会组织的企业,可凭工会专用凭证按标准按实列支
⑥、业务宣传问题:没有广告专用发票的广告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⑦、劳保用品:劳保服装按照不超过500/年、人的标准,现金发放劳保一律不予认可
⑧、业务费开支是否超过标准?
⑨、人均工资支出是否超过当地税务部门的统一标准?
⑩、其他应付款和预提费用科目中是否有多计成本费用的现象。
2.其他小税种的计交情况:
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查账的追溯期一般是三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扩展资料:
税务局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会来查账:
1、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计划内检查;
2、上级税务主管机关步署的检查;
3、接受有关人员举报进行的检查;
4、本期报表、纳税情况和同期比有重大变化,并且有异常;
5、企业退税和所得税清算等;
6、其他需要检查事宜;
税务分局和主管税务局查了,稽查局和上级税务局有可能还会来的,他们有权再进行检查,可以再次检查企业纳税情况,并对内部检查情况进行稽查,这也是税法要求和加强税收管理的需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税务局
主要查首日、成本和费用三方面,几年前的看具体情况。
1、收入方面:主要是查该入帐的是否全部入帐,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帐。
2、成本方面:主要是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有多结转的情况存在。
3、费用方面:主要是计提项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多提情况存在(特别是与工资有关的项目);列支渠道是否正确(特别是与福利费项目有关的);按实扣除项目是否计算正确(特别是招待费项目)。
扩展资料:
税务局来查账得情况
1、例行年度、半年度,季度和计划内检查;
2、上级税务主管机关步署的检查;
3、接受有关人员举报进行的检查;
4、本期报表、纳税情况和同期比有重大变化,并且有异常;
5、企业退税和所得税清算等;
6、其他需要检查事宜。
参考资料:
查账——百度百科
国税局查账具体内容包括:
(1)本年度的销售收入。
(2)销项税额分月总计。
(3)进项税额分月总计。
(4)进项税额转出数的分月总计。
(5)是否有留抵税额。
(6)本年度应交增值税。
(7)本年度已交增值税。
(8)是否有欠交现象。
(9)每个月的进项抵扣联、表。
(10)每个月的发票使用明细表。
(11)每个月的应交增值税申报表。
(12)计算一下本年的税负率(本年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
(13)看一下去年全年的税负率。
(14)如果今年税负率低于去年的税务率,应该考虑一下原因,并准备一个书面的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