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保险公司说商量给我赔偿的事,但要求是我出院。要医院的证明和出院手续才能赔付。但赔偿金额太少了。

一般来讲医院的休息证明只是一个参照,保险公司、哪怕是法院只会依据有效的司法鉴定报告的鉴定意见来进行计算你的休息时间,即误工期限;另外,住院期间可以要求营养费,每天10元;交通费200到300。
如果觉得分歧过大,建议等治疗终结后一并处理。
如果有参加社保,建议你按工伤处理,那样赔偿比较有保障。另外如果按交通事故处理,保险没赔足的部分仍可向车主主张。不知你是哪里人,在厦门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是可以作为主张误工的依据。
是啊理赔难啊!你买的什么保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