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月历一分五厘,金额一万,约定半年还款。丙担保。并约定如果甲如果不能按时还上此款,由担保人偿还。请问如果甲真的没按时还款,乙方可以向丙全额索要这笔借款么?
可以的。不成就赶紧起诉。
担保人所付的
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判陪悄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掘渣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乱搏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