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过世,儿子办理房产继承和父亲赠与。到了缴税这步,赠与税费太高,放弃不交,可否继续办理下一步!

我的意思是,不要赠与了,只要继承。可否继续下一步流程。最后房产证户主是父亲,共有人是儿子。
不办父亲赠与,完全可以,依照法律,继承已成事实,因为只有你和父亲是第一顺枯誉前序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纠纷,不必走司法程序,只办理更没清名即虚塌可,费用相对低廉,持户口本和母亲死亡证明即可办理。
不能直接办理下一步。
必须把公证改好了,改成正常的继承公证,才能按正常的继承过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