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不通知担保人,债务人继续支付息给债权人,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是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通知呀,跟担保人应该是没有
法律关系的吧。
而一般担保人的责任是:
《担保法》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漏陪枝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返敏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否则,请问乱消下 律师行业的法律工作者 见解 去 http://tieba.baidu.com/p/4606677880 ——这样的律师吧,可以去问一问 法律人士,
担保人的责任是对担保的债务、承担连带还款的责任,如果债务到宏耐期、担保的债务清偿完了。担保人业就没有旦绝宏担保责任模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