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不让个人参股,以公司控股的形式,有什么利弊


如题,请高手解决
我总结了以下4类情况形旅缺散成法人持股,常见程度依次降低:

利弊1: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视同利润分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自然拆氏人股东,涉税,如果是法人股东可以不交,但上市之后仍然要交。其中,上市前,股东交税基本没法交,因为股东在变更过程中未得到现金,无法交税,只能在变更前公司做一次利润分配,但是这会多少影响到公司变更后的股本。法人持股虽然不交税,但是第一次坚持时法人要交20%,之后分红的时候再交25%,等同于纳税额高于自然人直接持股。但是……法人持股可以不分红……多余的我就不解释了;

利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允许高管、核心员工扮坦股东任意减持。如果是自然人直接持股,锁定期结束后,自然人自由减持,而一般的拟上市公司其实高管也好,员工也好,很多也比较苦逼,工资万八千,房子、车可能都在公司名下,所以基本都没钱,一旦减持哪怕是持有量的25%(高管每年减持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也会发达一下,那么离职风险就增加了。一些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了规范股权结构,给高管和核心员工分一些股份,也是给点福利,但是决不允许大范围离职的情况发生,所以要求高管和核心员工不直接持股,而是注资另一个公司,由另一个公司向拟上市公司投资持股。

利弊3:持股公司中可能存在委托代持。为降低被代持人的风险,被代持人不允许代持人直接持股,而是以持股公司为屏障,也就是说,代持人即使决定抛售他人股票变现跑路,也拿不到钱。

利弊4:内部员工,统一退税,部分省目前在原始股流通转让的所得税方面执行地方留存部分退税的做法,退回部分可由证券公司返还给股东,极少数拟上市公司为内部员工股东统一享受退税而设置法人持股的模式,降低单个股东逐个操作的成本。但这种情况属于极少数。
没什么利弊,为了局掘解决小非,避免原始股小非的减持影响大桐陵核股东和二级汪汪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其实就是一个利益问题,对上市公司没什么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