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治理跨省跨区重要输电通道和典型受端电网的安全隐患,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排查治理百万千瓦级机组和大电厂、大规模集中接入
地区风电场安全隐患,防止机组非计划停运和全厂停电;排查治理超高压及特高压输电工程、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自然条件恶劣的水电站等电力建设隐患,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排查治理电力二次设备和系统安全隐患,防止因二次系统隐患管控不当引发的电力安全事故。具体排查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执行情况;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
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电力事故和电力安全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
2、重要电力设施设备的日常
管理维护、运行及检测检验情况;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及措施落实情况;作业现场设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临时备肢用工安全管理情况;建设工期管理情况;建设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情况;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电力应急预案(方案)制定、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圆宴配备及维护情况,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三、工作重点
各单位要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突出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跨省跨区域输电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远距离、大容量、跨区域输电通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集中落点直流输电系统、同塔双回、多回路及处于同一输电走廊双回、多回输电系统等安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2、区域电网交直流混联运行的安全风险管控。加强交直流输电线路的协调运行与控制,重点对直流线路闭锁与换相失败情况及导致的切机、切负荷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强化重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3、典型受端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唐等负荷密集、外受电比例高的受端电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输电大通道中断运行安全状况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风险评估,对可能引发受端电网安全风险的短路电流超标、局部配电网薄弱等问题进行排查治理。
(二)发电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型发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对大型水电站、火力发电和燃气电厂的危险
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重大隐患监控、水电站大坝和贮灰场大坝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2、百万千瓦级机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针对百万千瓦级大型火力发电机组主辅设备运行安全、控制系统及热工和继电保护装置、运行规程制定和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3、发电厂安全事件监督管理。加强百万千瓦以上容量的发电厂全厂对外停电安全事件调查工作,开展百万千瓦级机组的可靠性管理和非计划停运考核管理工作。
(三)电力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型输变电和火力发电建设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超高压及特高压输电工程、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机组等电力建设项目督查检查,重点对坍塌、高坠、机械伤害等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水电站建设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对作业环境恶劣、地质灾害多发区在建和新建水电工程督查检查,重点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岩爆、洪水等自然灾害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3、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开展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管理专项督查检查,重点对工程非法分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超越许可范围施工、无证上岗等情况进行排查治理。
(四)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重要电力二次设备和系统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重点对主网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等二次设备仿腔世和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新建项目图实相符等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2、电力二次系统安全事件监督管理。开展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管范围内电力二次系统安全事件监督管理工作,以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或误动、330千伏以上线路主保护拒动或误动等电力安全事件为重点开展督查检查和隐患治理。
3、风电场、配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隐患排查治理。针对风电场和配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风电场、配电网二次系统安全防护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因二次系统遭受攻击而引发的电力系统事故。
(五)风电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大规模集中接入地区风电场隐患排查治理。贯彻落实电监会《关于印发加强风电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强化风电设计、建设、并网、运行和调度全过程安全管理,重点对华北、西北、东北以及东南沿海风电大规模集中接入地区新建风电场进行督查检查和隐患整改。
2、《风电安全监管报告》披露问题整改。继续跟踪电监会《风电安全监管报告》中披露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以机组并网技术性能改造和风电场运行管理为重点,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