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与签订搬迁协议的差别

你好!我家是南京六合马集的,于2011年4月10日签订了搬迁协议,安置房于2013年建好,在2013年11月27日拿到安置房钥匙,在协议中有一项提到“为使群众拎包入住,方便群众生活,现对所有安置房进行简单装修,具体为:防盗门,内门,纱窗,刷白,水泥地磨平,座便器,面盆,日光灯,太阳能”,但房子里头内门,纱窗,座便器,面盆,日光灯,太阳能都没有,这是“拆一补一”吗?补得是毛坯房?明明说是简单装修的,现在房产证没有拿到,那这个与协议有差别的问题要怎么办?
说下我们这边的情况,供参考,具体情况还要看当地的政策,可以咨询属地居委会、房屋征收安置部门。

我们这里就是对新房全部进行简装(门、窗、郑毕地板等等。),这部分完庆扒全属于安置房补偿范围内的东西,不需要居民补交誉丛昌什么费用。
应雀轮当按照协议来执行,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通过法律程孙局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顷凯信权益。具体建议提供详细材料,求助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