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投资
银行自营业务与
证券经纪业务。
都是证券公司的业务,都是投资证券的。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其实是客户自己投资。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自己投资证券的行为。
证券作为表彰一定民事权利的书面凭证,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
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
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态姿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
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纤闭租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
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毁兆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
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
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
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
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
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相比较,根本区别是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为了盈利自己氏肢旅买卖证券;而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代理客户买卖的证券。
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经营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自己的资金进行买卖证券从而获取利润歼凳的证券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饥稿过其设立的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业务。证券经纪商必须遵照客户发出的委托指令进行证券买卖。现在通常理解为证券公司提供通道(平台),客户通过通道(平台)进行自主交易。
后者以盈利为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