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动真情


(一)、加强政务公开立法:
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务公开的立法工作,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要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逐步把政务公开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上级主管机关茄族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严格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
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转变工作作风,真正树立“人民公仆”的思想,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自己的应尽之义务;
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各行政机关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性质、职责和权限,克服执行中权责不清、相互扯皮的现象;
三是建立有关政务公开的考核机制和约束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优劣当作考核行政机关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做到奖惩分明。四是加强公务员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强化公务员的自律意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务公开执法队伍。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制度,保障相对人在政务公开中的救济权利。对于政府机关违反有关政务公开法律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信息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行政首长的法律责任,并允许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方式取得救济。
(四)、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薯纳猛使数桥行政权力的组织,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推行政务公开的氛围,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政务公开的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