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认定书出来了,需要交警调解隔多久才能调解啊?

发生交通事故是3月6号,那个人受伤了,住进了医院腿断了,要到明年才能康复,到了今年6月份交警说要把事故认定书搞好,责任划分是我的主要责任,对方次要责任,我拿到了事故认定书,我提出了要交警调解,但是调解是到什么时候调解啊?是等那个人彻底好了,还是这10天之内啊?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银敏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世搏做之搜衡日起开始。
调解要当事各方共同写出书面调解申请,在伤者治疗终结,或者从评残确定之日起,具体参考《道路交通事昌物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耐老液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含咐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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