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人不见了,去公安局报警说不能立案,因为有欠条,去法院又怕起诉书到不了他手上。

消失了一个月了,打电话都打不通,他自己老家已经不住了,平时借的房子,现在住址公安局根本查不到,起诉书如果到不了他手里,我钱还要的回来吗?
你可以起诉。法院通常都是要求原告乱肢指自己去哗配给被告送传票。你如果找不到人,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即在报纸上做广告三个月。饥碰若对方还不出庭,可以缺席判决。有了判决书,在你发现对方并且找到对方的财产时,可以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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