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红绿灯口压白实线变道的,一律扣3分。
根据《道路败哗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从此条规定来看,当信号灯亮红灯时,车辆应该在停止线外停车,当车辆越过停止线时,就是违章。
扩展资料:
其他扣3分的违章行为
(一)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三)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五)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盯银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察则行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路交通标线
路口变道压白实线罚200元记3分,不按地标箭头导向车道行驶,罚款100元记2分。
1.车辆在红绿灯路口随意变道、压实线易引发轻微交通事故,被“电子警察”抓拍可处200元罚款记3分。车辆随意跨越黄实线逆行的,可罚200元并记3分。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比如本来应该笑帆销在左转车道上左转,却突然选择直行的,也要罚款100元记2分。
2.当事人如对上述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的,在处罚之日起60日(含非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行政复议,其中现场交警处罚为开具罚单之日起计算日期,非现场处罚即需要机器“打印单据”的违法,是从接受处罚(打单)之日起计算日期。
3.申请行政复议时,当事人需携带书面申请材料、驾驶证和身份证、行驶证和交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市交警支队法制办提出申请,各县区交警大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需到各县区公安局法制室申请。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轿纳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4.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碰游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