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没有给我一份,试用期是三个月,还有十天就满试用期了,现在因为一点小事情而被辞退,请问这样会有赔偿吗?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互相考察对方是否适合自己的期并颂虚限,根据《樱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款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内绝燃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没有
经济补偿,更谈不上赔偿。
是否有赔偿的关键是单位辞退你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桥脊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敏启渗,拒不改正的。
上旁局述情况下的解除无任何赔偿。
如果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你离职前的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乘以2。或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法规定,第二十一条明确说明了,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是由,并且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解除试用期的是由在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中有规定。(你可以在网上搜下法条,然后看下)
只要你不符合举碧三十九和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谨裂第二项中的规定,你完全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个人建议,先和正晌举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后在去仲裁,再不成就直接去法院起诉。
不过,你都没有合同,最好还是先协商再仲裁。
不会有,这属于正培蠢瞎常解除劳档野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配空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你不符链羡合招聘条件,无法胜任拿唤配工作的,辞退无需消指赔偿。
如果不能证明,则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