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的性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宪法法律明确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性质。这说明居民委员会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它是具有一套组织系统的群众性的自治组织,是我国城市居民群众在本居住地域内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的共同管理好本居住地区各项事务的组织,是人民群众直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形式。社区居民委员会具有以下三个敏塌特点:1、基层性。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独立存在于城市的最基层组织。它介于基层=及其派出机关与城市居民、社区单位之间,是基层=联系广大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桥梁和纽带。因此,=通过社区居委会把=的政策文件及指示精神及时传达给社区成员;社区居委会直接把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反映给=部门。2、服务性。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性组织,主要任务是实现社区的有序管理,为社区成员服务。这种服务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服务,也包括文化、教育方面的服务。社区居委会应当组织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体活动,采取各种方式丰富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全面地为社区成员的生活和生产服务。3、自治性。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民正是通过社区居委会这一组织形式,实现了对社区事务和与自身利益相关事务的管理和参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性质,保证居民银扒群众切实能够行使=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的权利,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健全=制度,丰富=形式,扩大居民政治参与的重要体现。社区=自治必须在中国=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锋拿昌律、法规和政策。

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唯培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和任务包括: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桐简益事业;

2、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拓展资料:

社区委员会三委就是指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是指轮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社区之中成立的、以全体社区党员为组织对象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