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因私出境要办理什么手续?


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或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国(境),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党员出国(境)定居,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停止党籍手续。

1、党员必须在出国(境)前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对已经出国(境),尚未办理保留党籍手续的党员,原则上不再补办保留党籍手续。

2、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期限应以出境之日算起。党员等待签证尚未出国(境)的,应参加原单位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对在此期间不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不过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党员,将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处理。

3、党员因私出国(境),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此期间暂不交纳党费。党员按期回国后,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并将在国外期间的有关情况向党组织汇报,补交出国(境)期间的党费。

4、党员经党组织批准出国(境)定居的,在其出境之日,即停止党籍。预备党员将不再办理转正手续,其预备党员资格也不再保留。党员停止党籍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停止与其发生联系,停止悔侍睁收交党费。

党员年报碧岁统计时,不再统计在总数内。党员停止党籍情况,支委会应告知本支部党员,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扩展资料:

手续办理程序:

1、办理出国(境)保留党籍手续,党员本人需向所在党支部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保留党籍的申请,并递交有关国外、境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办理出国(境)停止党籍手续,党员本人需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本人在国外或境外定居的有效手续资料(翻译件)。

2、党谈埋员所在党支部根据出国(境)党员保留(停止)党籍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对该党员进行政审并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签署党组织意见,报上一级党委审批。

3、党委进行审批后,以文件形式(附审批表)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4、党员接到上级党组织同意其出国(境)期间保留(停止)党籍批复后,方可出国(境)。

参考资料来源: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停止)




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境应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出境定居则停止党籍)的手续。 第一,应由本人向所在党轮岩枯支部提枣纳出申请,并递交有关境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等用于办理护照(通行证)的有关材料复印件,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报党委(含被受权可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党总支,下同)审批,并由所在党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二,党员领导干部因私出境,除了由所在基层单位办理保留(停止)党籍手续外,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审批。其中局级党员领导干部须经市委组织部腊洞审核后报市委审批。 第三,党员未经所在党组织批准出境的,超过6个月,作自行脱党处理。 第四,党员因私出境应按期返回。如有特殊情况需延续的。应有本人向所在党组织提出延长保留党籍期限的申请;经党委批准,方可延长保留党籍的期限。 第五,党员因私出境期间暂不交纳党费。返回后,经审查恢复组织生活的,补交出境期间的党费。 第六,因私临时出境并经批准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应在3个月内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党支部初审,并填写“保留党籍的党员返回后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报党委审批。返回6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申请的,应作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