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信用卡发卡行寄来的森指衫律师函,证明对方已经找律师开始进入法律程序了,发卡行会对其信用卡欠款行为来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信用卡。如果经判决后还拒不偿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属于违反刑法的行为,会被处以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逗知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此腔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收到信用卡发卡行寄来的律师函,证明对方已经找律师开始进入法律程序了,发卡行会对其信用卡欠款行为来进行起诉,要求其偿还信用卡。如果经判决后还拒不偿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属于违反刑法的行为,会被处以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睁咐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薯庆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数早握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收到信用卡发卡行寄来的律师函,证明对方已经找律师开始进入法律程序了,发卡行会对其信用卡欠款行为来进行起诉,要求森指衫其偿还信用卡。如果经判决后还拒不偿还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属于违反刑法的行为,会被处以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逗知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此腔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