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办签证,要个人财产证明,就在中国
银行开了个户,存了10wRMB进去,存期是2008年10月16日到2008年1月16日。
因为还要办签证,还要开具财产证明,使馆说要送签之前7天之内开具的存款证明。所以之前的那个不可以再用了。我以为可以直接把到期到1月16号的转一下再存三个月就可以了,或者干脆牺牲一下利息,直接提前取现然后再存一遍定期的三个月就没问题了。
可是今天去中国银行,不仅不给重新开具证明,还不能提现,也不能转为新一轮的三个月定期。这是什么定期存款啊?不是说定期存款可以提前取吗?只要利息变成活期的不就行了?难道那三个月算是冻结了啊?这我可怎么办啊?紧急求助。很郁闷。因为今天空手而回了。眼看签证办不了要等到1月16号开证明送签还要等七个工作日,估计大使馆就过年放假我的签证要拖到过年之后那就根本没有意义了。
你把存宴手款证明原件还给银行,就可以解冻了,你现在的存款还是冻结状态,今天是年终结算,银行可能想把你的钱拖几启祥尘天,呵呵,取现金要提前申请的,你要提前一天申悄禅请才能取现
你办的是出国存款证明.因没到期.你如果现在要取出来.必须去柜台上办理解冻手续才能领取
超过5万,定期支取要提前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