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盐田工厂发生的工伤,我住院花费是13150,我现在还在公司停工休养。我想不干了,公司会赔偿多少钱
1:现在我想解除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合同得的钱多还是不解除多
2:再个就是工伤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和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我都不知道,咋样我才知道我到底得多少钱
3:我工伤住院时不是在公司指定
医疗的医院住院的,住院费会不会在鉴定完赔偿后扣掉
答复:
1,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跟此次赔偿多少钱没有任何关系。因为您是工伤,单位要负责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包含住院费检查费药品费等等)。但是对您自己就有影响了,您要辞工了想找他们盖章办事就是处于对立面,要没辞工就比较方便一点。
2,这个问题是针对工伤导致的肢缺失才用得到的,假如您没有达到伤残就没有必要理会这个问题。假如达到伤残也不用理会这个,您只记用得十级伤残两万三左右,九级伤残四万多,八级伤残就要六七万了!因为这个基数是每年都会变动的而且算起来比较麻烦,因此您只要知道能得到多少钱就行了。
3,假如没有在公司指定的医院也不是很麻烦。但是一定要是人民医院,比如盐田区人民医院,盐田区梅沙医院,盐田区盐港医院,或者是这些医院的下属分院都可以。假如不是人民医院或者社保局指定的医院那就有点麻烦,最多是社保局不赔钱,但是该公司还是要出钱给你报销,因为您是工伤!协商的好的话是完全氏吵可以解决的。
我在深圳宝安区,以上说的标准是就是歼码侍按照深圳
地区的标准来算的。因为处理过很多类似事模亏件所以比较熟悉!具体情况您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咨询。
祝您顺利
【工伤十级】《工伤
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档衡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厅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行伏做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1.不解除合同钱多,雀租因为工资是照拿的。不过估计公司会同或皮你解除劳动合同。
2.除工资外,你能拿11个月工资的赔偿,以你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衫岁差为标准,以比较少的工资购买社保的,差额可以让公司补。
3.不会。你所有的医疗费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买保险的,由公司支付。公司不能指定医院,但必须是社保定点医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加上受伤养伤的停工留薪时间的工资,
生活费,车费,应该2万左右,如果解除劳动搭芹关系还得加上一次性伤残补贴一个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再就业知薯毕赔偿4个月工资,建手渣议请律师开清单,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