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离职和被开除的离职证明一样么

还有我和公司签的是协议,他没有和我签合同,而且协议里有每年一万的违约金,现在公司没项目了,找工作上网的理由想把我开除,我想问下,是主动离职好点还是被开除好点?
协议还没有到期呢

那是不一样的。离职证明会在上边写清楚离职的原因。如果是开除的话,也会标明。对未来的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稿数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1、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解雇,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是半个月工资,单位没有提前30日通知,加1个月工资,计算标准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没有写不代表你没有这个权利,以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准碧敬指。

2、交社保就是合法的,因为只有社保是法定强制要交的,公积金不是,不交你也不太好强制要求

3、不要辞职,辞职就没有经济补偿金了或者你跟公司协商一致离职,那么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但不能是你主动辞职离职了,那么要办交接手续,公司给你离职证悔配明,结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给你养老保险手册等社保证明。

4、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辞退是用人单位作出的,辞职是劳动者提出的,主体不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辞职有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5、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

6、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我没做过人事工作,所以我得说法只是参考。我主动辞职有过,被炒鱿鱼也有过,拿到得退工单是一样得,档案也没写你是因为什么离开公神兄司,劳动手册也只是体现了你什么时候进得公司,什么时候离开得公司,所以书面上雀瞎轿得东西按我多年跳槽经验来看,似乎都一样。唯一区别得是,如果在合同期内(我不知道你签得协议有没有法律约束力,你可以拿这份协议去当地得劳动局或法律援助中心问问)你主动辞职,那么可能会发生你支付违约金得情况;相反,公司辞退你而且是在合同期内,那么它除顷肆了发你当月得薪水,还有补你3个月或半年得薪水(根据你在职得时间,一般工作2年左右得公司支付3个月得薪水,如果是5年员工,公司支付半年得薪水)
协议没到期,主动离职你要付公司违约金扮逗,开除,公司要付你违金,如果公司想开除你,为了维护面子你可以和公司协商离职,不付违约金;但如果是公司开除你,你一定要公司在离职单或证明上写明是圆卖开除你,并非你自愿离职,这样到时如果公司不付你违约金,你也可以拿橘缺逗著当时签的协议和离职证明至劳动局去告他。
这两者是不一样的,离职或册是你自己主动的离开你的现任职位,开除是单位直接解聘你的工作,当然是主动离职好一些,最起码你的心里没有那么痛苦,心情会好一些,没有那么大的压裂团码力.但是如果要是牵扯到违约金的话,如果是你要主动离职你要给单位交纳一定的赔肆哪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