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土地纠纷案
邻居家九几年占用公共用地盖草屋,2012年大家建新房时叫我拆除共同方便出行,2017年又重建围墙影响到了我开车出行不方便,围墙与我出口位置宽度只有2.5米左右,经司法处理要求对方拆除,但对方一直不拆已有一年多了,司法出有调解终结书,叫我起诉到法院,结果败诉了,理由是不影响我出行,不支持我诉讼请求拆除围墙,请问合理吗?一审刚过几天,上诉还有希望吗?
如果是对方住宅范围内,没希望!建的围墙是否是在小区规划范围内!如果是,没希望!就算碍着你出行但那是人家范围,就像坐公猜激高交一样,有座的人难道一定要给没座位的让吗?素质好的主动礼让,素质差的直接无视!所以如果人家铅神还在城建规划范围你就是捅破天穗尺也没用的
请问实际是否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