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说明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


(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和范围:


1.流程:告肢纳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饥烂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银行付款后,根据代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进账单〉(第三联)及其他凭证,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代理银行清算资金


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在营业日终了前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清算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里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对于袜没预算单位退回的资金,代理银行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退款凭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向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


(6)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清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后,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以及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和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审核无误后,通知营业管理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2.支付范围:


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一、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念喊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知谈

二、支付范围:

(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搭高碰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财政资金的特征:

1、是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直接掌握支配的资金,其资金的使用是直接为行使和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

2、资金的征集和拨付主要是采取无偿分配,部分地采取国家信用的方式,即以国家为债务人或债权人形式征集或发放。

3、资金的运动都是以国家为主体,缴款者或接受拨款者都是直接与国家政权发生关系。财政资金体现了国家在社会产品分配中占有的份额,以及在分配中与社会各集团及其成员之间的分配关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财政资金


分别说明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孝吵伏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
(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巧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和范围:
1.流碰渣程: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银行付款后,根据代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进账单〉(第三联)及其他凭证,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代理银行清算资金
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在营业日终了前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清算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里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对于预算单位退回的资金,代理银行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退款凭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向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
(6)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清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后,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以及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和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审核无误后,通知营业管理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2.支付范围:
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三)财政实拨资金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由财政机关签发拨款凭证,通过金库办理库款支拨手续,将预算资金直接转入用款的主管部门在银行开立的“经费存款”户,然后,由主管部门开出银行结算凭证,通过开户行,从其经营存款中,将预算资金转拨到所属用款单位的“经费存款”户。一般每月一次或分次拨付,这种方式又叫实拨资金。它的优点是它不增加银行的工作量,财政上管理也比较灵活.特别是对一些财政库存少和所属单位比较近的地区较适用。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
(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
(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和范围:
1、流程: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山册塌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预逗圆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二是通知代理银行付款后,根据代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进账单〉(第三联)及其他凭证,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5)代理银行清算资金
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在营业日终了前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清算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里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对于预算单位退回的资金,代理银行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退款凭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向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姿物
(6)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清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后,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以及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和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审核无误后,通知营业管理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2、支付范围:
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三)财政实拨资金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由财政机关签发拨款凭证,通过金库办理库款支拨手续,将预算资金直接转入用款的主管部门在银行开立的“经费存款”户,然后,由主管部门开出银行结算凭证,通过开户行,从其经营存款中,将预算资金转拨到所属用款单位的“经费存款”户。一般每月一次或分次拨付,这种方式又叫实拨资金。它的优点是它不增加银行的工作量,财政上管理也比较灵活.特别是对一些财政库存少和所属单位比较近的地区较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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