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公证认证怎么办理,详细流程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

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纳悉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办理出生证明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

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洞迹乎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申请办理出生公证的,应当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

您可以先到公证处领取出生调查表,再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根据原户籍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表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由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存档部门根据人事档案的记载填写出生调查表并加盖人事章,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出生调查表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公证处没有出生调查表,或者您不便到公证处领取调查表,也可以由户籍注销地的派出所或人事档案的存档部门开具相关出生情况的证明信,证明信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生父母姓名等。出具证明信的部门还需在证明信上盖章,派出所加盖公章,存档部门加盖人事章,然后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信到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

需要说明的是,发往某些国家使用的出生公证书州宏需要加贴当事人照片,例如美国、法国和哥伦比亚,因此如果您要去往这些国家的话,还要根据公证处的要求提供照片。

另外,出生公证并不需要您本人亲自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到公证处代办。


出生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其在‌‌中国领域内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的活动。若当事人在其它国家或地区出生,且其在域外出生的事实在回国定居时已记入户籍档案的,公证处亦可依据户籍档案记载为其出橡塌芦具公证书。
出生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有涉外管辖权的公证处管辖。
办理出生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其复印件;
2.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衫核;
3.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所在单位的人事、组织、劳资等部门;人才交流中心;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出具的证明其出生事实的信函。当事人为未成年人的,证明信函可由其父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本人住所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们政府或公安派出所出具。公安派出所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证明的内容,详见我处印制的《证明信参考样本》;
4.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需委托他人代梁带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问您是要办理哪个国家的出生证明公证认证呢?
如为中国的出生证明,在中国进行即可,先到公证处公证,再到外交部认证,最后到该国驻中国山森使馆认证。
如为国外的出生证,则认证地点在文件出具国逗凳亩,如美国出生证,则需要在美国进行公证认证。
认证流程:先是该国国际粗腊公证律师公证,其次是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为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国内文书在国外使用与国外文书在国内使用,公证认证的流程是反过来的。
如您持有的是国外出生证明公证认证拍此流程如下:
第一步该国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第二步该国外交部认证
第三步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为国内出睁贺吵生证明在国外使用,悉侍需要在中国进行公证认证。
我运塌们这里是需要出生证明原件,此悄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出生证明人那一页的复印件,以及出生证明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要办理去哪个国家的认证就附上相应的译文。 拿到公证处做公证书,然后拿到当地的外办进行认证,如果需要森谨拿到国外用,就要进行领事馆认证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