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提高职工集体和个人的福利,按照有关规定形成的,用于职工福利方面支出的一种专用
基金。该种基金是在专款专用的
财务制度下,我国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账务处理方法。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后,这种方法也随之被废除。按老制度规定,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的 要有成本和税后利润,其使用范围主要是职工集体和裂枣个人的福利开支。如工业企业的职工福利基金主要来源于:(1)按应付工资总额扣除食品价格补贴和各种资金后的11%从成本中提取(编外人员和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2)按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的一定比例从利润中形成;(3)按比例从企业税后留利中形成。其使用范围包括:(1)企业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费、医务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应医路费等开支;(2)职工集体福利设计开支;(3)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各项支出扣除各项收入后的差额补贴;职工食堂用具的购置和修理费用等支出;(4)农副业生产的开办费和亏损补贴;(5)职工
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历源则定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的其他支出。职工福利基金的形成和使用,应在“专用基金”账户所属的“职工福利基金”明细账户中进行核算。根据专款专用的原则,“职工福利基金”应专款专用,专户存储。
“职工福利基金”在核算形式上类似于现行会计制度中的“应付福利费”,但两者在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一种专肢棚用基金,属于权益,后者是一种流动负债。其次,前者要遵循专款专用的财务制度,后乾则没有这种不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