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学老师体罚学生?不可以!我想,适当的体罚,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也是他理解成人社

不可以!我想,适当的体罚,可以起到警戒作用,也是他理解成人社会惩罚的前提——体罚,在此成为一种面对无知者的有效警戒.但是,既是有伤害性的行为,自然得有个度的要求,还有个动机要求——警戒.在小孩子逐渐长大,逐渐具有理解是非好歹的能力时,说服性的教育和感化性的教育是方向和最终手段,而体罚作为适当的辅助手段而应逐步取消. 反对言辞:实际的体罚,并不仅仅是一种警戒,往往附带了许多施罚者的愤恨与恼怒,体罚的动机不纯,而且,体罚的意义往往引向了绝对服从,而且缺乏感化性的说教——在受罚者感觉中,蔑视与不受尊重、施愤与残害的成分很重!当然,惩戒作用是有的,毕竟起因于受罚者行为引起施罚者判断其为错误.这在教师中是相当普遍的,一种纯管教性的体罚,在惩戒同时往往严重的伤害了学生人格尊严,也伤害了教师自身的心性. 老师打人和体罚学生已经违反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好象还违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样的老师你们如果觉得有必要,那你们可以向教育局反映情况,再不行就去法院,值得一提的是,现在的许多老师和家长并不知道老师打人是违法的,也有些老师脾气比较暴躁,但是打人的老师多数属于前者,而一些家长也认为打人和体罚才能够教育好下一代,其实他们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打人有可能会把下一带引向暴力方向,作为老师和家长,应该明白打人不是唯一能够教育好人的办法,而且有可能弊大于利,他们应该了解他们的学生和他们的孩子,从他们的性格入手,用适应他们性格的方法去教育他们,不能光用打人和体罚,这样不仅违法,而且会对孩子的自尊心造成伤害.个人认为,这样的老师根本就不配当老师!那么,体罚在教育中,是否可以存在?若允许,那么作为体罚主导者,施罚者应受到什么道德约束和法纪约束?如何尽可能杜绝体罚成为压迫与施暴的工具的可能性? 我觉得,人性的懒惰,是惩罚成为必要,然而,一切教育行为的动机与效果都要基于“培养人性的尊严和荣誉”,作为家长与教师,我们在没有现成答案之前,必须要牢记这个前提与准则,什么时候实行了体罚,一定要有勇气向上帝忏悔!而我们的教育,也应尽可能避免伤害性的体罚,走感化与交流之路.
这种问题属于普遍存在的,也是在中国式教育体制下的一种畸形产物,说到底还是体制落后跟不上时代的发展。老师有老师的难处,学生有学生的不成熟。首先,为什么送孩子去学校?因为孩子需要接受系统的教育,那么问题来了,学校只会教,不会育。何为教育?教书、育人!但学校只做到了教书,育人全部是由家长来做,那效果就参差不齐了。孩子毕竟是孩子,有他的天性,很顽皮、叛逆等等,作为老师有义务帮助这样的孩子走上正途,但大部分老师是这么做的?没错,就是体罚。有多少孩子是因为体罚最终偏离了正途?很多很多,尤其80后那一代再往后就一发不可收拾。讲一个真实的例子,我的同学兼好友(男性),我这个好朋友从小就比较内向,小学时学习成绩非常优异,从不惹事,性情温顺、很老实的一个人,跟他在一起你会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后来我们一起到了中学,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老实,学习也是班里的上游,直到初二的一堂数学课打破了往日的平静。数学老师让他到讲台黑板上做一道数学题,他做完以后回到座位还没有坐下,数学老师就吼他,说他有一个步骤不对,我在他的眼里看到了惊慌与不知所措,当时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很无助,老师把他又叫上了讲台并用手掐着他的脸往讲台上扯,也许是因为太疼了或者什么原因,总之那一刻他给我的感觉变了,他猛的一下把脸转离了老师掐他的手,我看到他的脸当时就紫了一大片,很明显的紫,不知道当时老师用了多大的力气掐他(就因为一道题做错了至于么?)。他很平静的说了一句:“我不学了,你等着。”但是他的那种眼神很吓人(别看他很老实,但他家很有背景的,只是他们家的人很低调,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他转身走出了教室,当时是上午的第二节课,直到下午上课我才看到他回到教室,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就回家了,他爸(就是很有背景的那个人)看到他回家很诧异,然后看到他脸上紫了一大片当时就怒了,问清了事情的缘由中午就去了学校老师办公室找那个数学老师去了,结果我们班的班主任在学校里提前看到了他爸,就跑到办公室让数学老师出去避一避,这样他爸就没有找到数学老师,但是惊动了校长,校长认识他爸,知道这事估计要闹大,所以好说歹说用了很久的时间算是把这事平息了(至始至终数学老师都没敢露面),但是他自那以后却彻彻底底的变了,完全就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真的。他开始变的非常暴躁,脾气大的吓人,学会了吸烟、课也不怎么上了,上课基本上也是看看小说,要么睡觉,要么就去操场打篮球,最后发展到整个学校里没有人敢对他说个不字(学生)。打架斗殴、动刀砍人....最后他连高中考试都没有来考,但我认为他很聪明,他基本不上课,唯独生物课他会老老实实的在教室听课,他生物学的非常好,全班没有学的比他好的,别的老师怀疑他作弊,他也从来不解释,但生物老师并不这么认为,而且我知道,他不可能作弊,因为他的书包里除了小说、随身听、刀、烟、打火机就什么也没有了!他那时已经把自己的座位换到了全班最后一个座(座位是他自己换的,他跟我说他自己不学不能影响别的人学习),后面的座位只有他自己,周围没有别人,怎么作弊?这一切变化我都陪在他身边,清清楚楚的看在眼里,我们现在聚在一起还会经常聊起初中的事情,然而剩下的只是一声叹息,有他自己的,也有我为他的叹息。直到现在他都对人体、生物、病毒等方面依然感兴趣,而且自学的非常好,很多东西不用去医院,问问他就明白了,这一点没夸张!只是可惜了,如果没有当初那个老师的掐脸行为,他的未来也许会有很高成就,起码要比现在要好的多,虽然他并不缺钱花,就算他一辈子待在家里都不会因为钱而烦恼,但我能看出他对人体学、生物学这方面知识的渴望,但那又怎么样呢,他的一辈子也就这样了,距离初中已经过去了近20年了,直到现在他的脾气都还不小,性格也还是有些暴躁的,他也一直在努力克制自己,但我感觉效果不是很理想。我始终不明白一向性格很温顺的他为什么会在极短的时间变得非常暴躁,也许我不能感受到他当时的心情与心理的波动吧。所以老师体罚学生这件事对我的感触是非常大的,因为我真真切切的看到了体罚学生带来的后果,这一看就是将近20年!20年里所有的变化我都看在眼里!不需要多大的事情,只需“一掐”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轨迹!也许老师与学生都没有错....也许吧!
作为一名家长:孩子是上天赐予自己最好的礼物,尤其现在都是独生子女,许多家长对孩子千般宠万般爱,肯定是舍不得打的,在这一点上,大部分家长都一样,无论你是穷人还是富豪之家,贫家有子贫亦娇。但为了孩子的前途,只能要求老师严格管理自己孩子,所以大部分家长对老师体罚学生这个事表示理解,因为老师是为自己的子女好,现在挨打受委屈流眼泪,总比以后高考失利流眼泪要强,可以这么说,大部分家长的理解是主动的,少数家长的理解是被动的。
作为老师来说:师者,解惑传道授业者,一个优秀的老师,不仅是学生的主心骨,而且还是学生忠实的陪伴者和倚靠者,学生不懂,或者做错了事,正需要你解惑传道指点迷津的时候.......
最重要的一点:
不反对老师因为恨铁不成钢必要时惩戒学生,但反对老师对学生下重手。
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私塾里,先生对犯了错的学生也只是用戒尺打手心以示惩戒,说白了,那是象征性地打,不会对孩子的身体造成多大的伤害。但现在有的老师打学生,轻则扇耳光,重则拳打脚踢。学生再怎么说也是未成年人,身体正在发育的阶段,老师如果下手重了,先不说是否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他们的身体也不一定能承受得了。
在我国,公民从出生便享有一切应享有的,正当的,合理合法的人身权利。体罚学生,不仅是对学生人格的侮辱,同时也侵犯了当事人生命健康不收侵犯的权利——生命健康权。老师虽然应该管理学生,但要在新型师生关系的基础上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正确教导学生。
1.依据《教师法》第37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依法要受到学校的行政或纪律制裁,情节严重的,依法要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入罪判刑。
2、依据《教师法》第14条规定,因教师体罚学生被依法要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的,丧失教师资格,终身不能执教。
3、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和39条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的,学校要承担相关民事赔偿责任。
有些学校领导认为,只要能把学生的学习成绩搞上去,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行,甚至暗中支持和鼓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做法。
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应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本着尊重学生、爱护学生的原则,去善待每一个犯错的学生,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学生重新扬起希望的风帆。
同时,这不代表学生可以肆意妄为,尊师重道为我国之传统观念,如教师对学生惩戒,不背善良风俗者,并不以为罪。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学生之惩戒权并无规定,学校或教师是否有此权,而引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