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员工以差旅费为名借出2500元,已入其他应收款——**人,但一直未报销。后来又打欠条借1500元还未入帐。合计4000元。
这次发工资实际应发他8000元,扣除他借款后实发4000元。
比如这次发工资应付所有员工工资总额是100000,但实发100000-4000=96000元。
请问这两个会计分录怎么做?
2500那笔,会计分录倒过来,借方记现金,贷方记其他应收款,这笔先冲平。如果他真有差旅费凭证可以报销,那就直接有多少报多少,借方记支出(具体属于哪种支出你自己看吧,因为不知道你们单位是属于哪种性质的,事业,企业还是
商业?),贷方记现金,有多少单记多少金额,按实际发生额记;1500那笔,只能你开张收条作为凭证,自己跟他私底下了结,不能记差手春账,因为按照会计虚耐法,借条是不能入账的,叫白纸条,违规的,要不只能像你第一笔那样薯御,记入其他应收款,这就是合法的。领工资时,你把前面这两笔业务跟他结清,拿给他4000块,但入账时,工资支出还是要记8000的。
借款时:
1.借:差和其他应收款-员工名字 2500
贷:现金 2500
2.借:其他应收款-员工名字1500
贷:现金 1500
发工资时:
1.借:
管理费用-工资 10000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1225
其他应付款-三险链租一金 XXX
应付职工薪酬 XXXX
2.借:应付职工薪酬 XXXX
贷:现金 XXXX(在实际支付工资时把4000元扣除后给他,然后做以下分录,就解决啦棚庆兆。)
3.借:现金 4000
贷:其他应收款-员工名字 4000
预支差旅费时:
借:其他应收款—早指—***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
现金/银行存款
我这里省略了扣社保和个人锋衫所得税了,如果加上这2个的话如下:
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陆基配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
现金/银行存款
原则上是不能打白条的,如果打了那是你私底下的事情,自己找他要回钱填补欠缺! 不能入帐的!
个人从公司借款后在工资中扣除,借款时挂账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从工资中扣除时贷记“其他应陪友信收款”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1、个人借款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2、公司发告锋工资时:
借:应芦轮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分录
借稿禅:肢埋应键饥尘付工资100000
贷:现金96000
贷:其他应收款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