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瞒报收入盗窃了二十多万,因为内账的缘故,记的账都不怎么规范,有几笔收入我确实解释不清,但的确没拿过他钱,而且也没证据证明我拿了钱,他说账出了问题是我的责任,老板认识很多人关系很好,公安、税局就像自家开的,要是他到公安报案一定受理的,要是公安立案了,我会被抓去拘留吗?我只是一个普通打工仔,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权益呢?备注,公司每月给税局申报的收入最少少报四百万,我也没什么实际的证据,能向税局举报他吗?
会计只做启敬账是不管现金收支的
除非你出纳连会计兼管
财务制度是不允许的
你老板说""你告旁明盗窃了二十多万""证据在哪
只要你没拿过钱不用怕
另袜告做两手准备 公司每月给税局申报的收入最少少报四百万你知情不举也有责任的,证据可以不用在账上找,旁证也可以 如
银行流水 出货单 客户方资料等